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医疗事故没有精神赔偿,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若造成死亡的,赔偿年限小于等于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大于等于三年。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出现医疗事故,院方应当赔偿以下种类的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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